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025、2026 年度发电行业以及 2026 年度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
发布日期:2026-10-30 阅读数量:2
为切实做好 2025、2026 年度发电行业以及 2026 年度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分配工作,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重要作用,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目标导向。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和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统筹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历史排放情况、市场调节需要以及碳排放数据管理基础等因素,科学制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并逐步与产能置换、产量调控政策衔接协同,强化对违规落后产能、自备电厂的碳排放控制要求,推动行业有序减碳、安全降碳。
坚持循序渐进。各行业延续历史年度政策力度,基于碳排放强度控制实施配额免费分配,持续优化分配方法,为后续年度有序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配额分配方式打好基础。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立足扩围启动初期定位,分配方法较 2025 年度保持不变;发电行业在全面评估市场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行业发展实际,动态调整配额基准值。
坚持效率优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公平、竞争、开放的市场环境,以 “激励先进、鞭策落后” 为政策导向,单位产品碳排放越低,配额盈余率越高。引导企业将碳排放管理深度融入战略规划与生产经营,支持能效提升、原料燃料替代、工艺革新等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推动全社会以较低成本实现减排目标。
二、配额分配范围
(一)行业企业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 2025、2026 年度发电行业以及 2026 年度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分配,2025 年度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分配按照《2024、2025 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执行。其中,发电行业实施范围为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025、2026 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企业,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实施范围为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026 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企业。
(二)温室气体种类
发电、钢铁、水泥行业覆盖温室气体种类为二氧化碳,铝冶炼行业覆盖二氧化碳、四氟化碳、六氟化二碳三种温室气体。四氟化碳和六氟化二碳排放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规定的全球变暖潜势取值折合为二氧化碳排放当量。
(三)排放范围
发电行业覆盖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直接排放,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覆盖消耗化石燃料、工业过程和含碳产品隐含排放等产生的温室气体直接排放。上述行业均不覆盖因消耗电力、热力等导致的间接排放。
三、配额计算方法
除本方案明确的特殊情形重点排放单位(机组、生产线、工序)外,发电行业采用碳排放强度基准法分配配额,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 2026 年度采用碳排放强度系数法分配配额。
(一)发电行业
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基于发电机组进行计算,为重点排放单位拥有的全部发电机组碳配额的加和。发电机组碳配额采用碳排放强度基准法计算配额量。具体方法如下。
1. 燃煤机组二氧化碳排放配额
燃煤机组二氧化碳排放配额分为发电配额和供热配额两部分之和。 机组发电配额等于机组发电量乘以对应类别发电基准值,再乘以调峰修正系数。 机组供热配额等于机组供热量乘以对应类别供热基准值。
2. 燃气机组二氧化碳排放配额
燃气机组二氧化碳排放配额分为发电配额和供热配额两部分之和。 机组发电配额等于机组发电量乘以对应类别发电基准值。 机组供热配额等于机组供热量乘以对应类别供热基准值。
表 1 2025—2026 年度各类别机组碳排放基准值
表格
| 序号 | 机组类别 | 发电基准值 tCO₂/MWh | 供热基准值 tCO₂/GJ | ||
|---|---|---|---|---|---|
| 2025 年 | 2026 年 | 2025 年 | 2026 年 | ||
| Ⅰ | 300MW 等级以上常规燃煤机组 | 0.7902 | 0.7894 | 0.1027 | 0.1021 |
| Ⅱ | 300MW 等级及以下常规燃煤机组 | 0.8017 | 0.7985 | — | — |
| Ⅲ | 燃煤矸石、煤泥、水煤浆等非常规燃煤机组(含燃煤循环流化床机组) | 0.8162 | 0.8080 | — | — |
| Ⅳ | 燃气机组 | 0.3288 | 0.3288 | 0.0533 | 0.0533 |
表 2 常规燃煤机组调峰修正系数
表格
| 统计期机组负荷(出力)系数 (%) | 修正系数规则 |
|---|---|
| F<50 | 按公式计算 |
| F≥50 | 1 |
注:F 为机组负荷(出力)系数
3. 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排放配额
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等于单位名下所有单台机组配额相加。
4. 豁免机制
(1)燃气机组豁免 燃气机组实行机组层面豁免。对于机组初始配额量大于或等于经核查排放量的燃气机组,其机组核定配额量等于初始配额量;对于机组初始配额量小于经核查排放量的燃气机组,则实施机组豁免,即补发一定配额量,补发配额量为机组经核查排放量与机组初始配额量的差值,补发后机组核定配额量等于机组经核查排放量。
(2)重点排放单位豁免 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是指按照本方案计算得出的重点排放单位内各机组(含燃气、燃煤机组,以及配额量与其经核查的实际碳排放量相等的特殊情形机组)配额量之和。重点排放单位核定配额量是指在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基础之上,再经重点排放单位层面配额履约缺口率上限豁免等机制调整后最终确定的重点排放单位应发配额量。
为降低部分配额缺口较大重点排放单位履约压力,实行配额履约缺口率 20% 上限豁免(配额履约缺口率是指重点排放单位经核查排放量与重点排放单位核定配额量之间的差值与重点排放单位经核查排放量的比值)。对于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大于或等于重点排放单位经核查排放量的 80%,其重点排放单位核定配额量等于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对于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小于重点排放单位经核查排放量的 80%,则实施重点排放单位豁免,即补发一定配额量,补发配额量为重点排放单位经核查排放量 80% 与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的差值,补发后重点排放单位核定配额量等于重点排放单位经核查排放量的 80%,使其配额履约缺口率不超过 20%。
(二)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
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基于钢铁企业法人或钢铁联合生产企业进行计算。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分别基于熟料生产线、铝电解工序进行计算,是重点排放单位拥有的全部生产线(工序)碳配额的加和。钢铁、水泥、铝冶炼企业(生产线、工序)碳配额采用碳排放强度系数法计算配额量。具体方法如下。
1. 企业(生产线、工序)二氧化碳排放配额
年度核定配额等于年度核查碳排放量乘以(1 + 碳排放强度系数)。
2. 碳排放强度系数
2026 年度钢铁企业、水泥熟料生产线、铝电解工序碳排放强度系数根据其主要工序吨产品碳排放量与行业平衡值的差距,即碳排放强度偏离度确定。
各年度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平衡值是按照本方案规定的配额分配方法,基于各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当年度碳排放核查结果,测算得到的各行业碳排放配额总量与应清缴配额总量(经核查排放量)相等时对应的主要工序碳排放强度水平,可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表 3 2026 年度碳排放强度系数
表格
| 范围 | 碳排放强度系数 | 适用条件 |
|---|---|---|
| 钢铁企业、水泥熟料生产线、铝电解工序 | 0.15X | -20% < X < 20% |
| 0.03 | X ≥ 20% | |
| -0.03 | X ≤ -20% |
3. 钢铁企业碳排放强度偏离度
碳排放强度偏离度等于(行业平衡值减去企业强度值)除以行业平衡值。 钢铁企业强度值等于炼铁工序排放量加烧结工序排放量,再除以炼铁产量。
4. 水泥熟料生产线碳排放强度偏离度
碳排放强度偏离度等于(行业平衡值减去熟料线吨熟料排放强度)除以行业平衡值。
5. 铝电解工序碳排放强度偏离度
碳排放强度偏离度等于(行业平衡值减去电解工序吨铝排放强度)除以行业平衡值。
四、配额发放
(一)预分配配额及其发放
- 预分配数据报送 2025、2026 年度发电行业,2026 年度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机组、生产线、工序)预分配配额的数量原则上为重点排放单位上一年度经核查排放量的 50%。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结合该单位履约风险情况、生产情况等降低预分配比例。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各重点排放单位 2025、2026 年度预分配配额,通过管理平台将相应年度预分配配额相关数据表传输至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告知重点排放单位,并以正式文件报送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抄送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 预分配配额发放 注登机构创建 2025、2026 年度配额标的,依据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的正式文件将配额发放至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登记账户,并配合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对、发放预分配配额至重点排放单位登记账户。
本方案后附全套附表(预分配明细表、核定配额明细表:发电机组、钢铁企业、水泥熟料线、铝电解工序等表样、填报说明),完整附表请打开官方 PDF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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