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僵尸企业的清退要循序渐进
发布日期:2016-03-17 阅读数量:638
靠补贴勉强存活的“僵尸企业”不仅浪费了大量资源,而且严重阻碍了社会效率的提高。而在这些产能过剩较为严重的行业中,钢铁行业更是首当其冲。
僵尸企业应该至少具备以下三大特点:一是自身丧失盈利能力,长期靠政府补贴或银行续贷“输血”生存;二是尽管生产经营活动几乎停滞,但产能仍在,有参与行业竞争的可能;三是企业不具备市场功能,存在缺乏战略意义。由此可见,僵尸企业的形成,是由于市场机制失效所致。
“僵尸企业”必须清退,不仅因为其占用大量资源又不产生价值,它们的存在还影响了整个行业的有序竞争。有的地方政府和银行不愿意看到“僵尸企业”倒下去,不断通过降低电价、继续投放贷款等方式为其“输血”,一些优秀企业反而被淘汰出局,形成“劣币驱逐良币”。
然而,“僵尸企业”本质上仍然属于企业,过多的由政府来调结构,是不可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效果的。“僵尸企业”的清退必须遵循市场原则,依据市场规律,通过市场交易,在等价交换的基础上进行兼并重组、优胜劣汰,直至最终实现市场出清。目前,我国实行的供给侧改革,实际上就是要摒弃以往的旧思路,强调以开放、高效、低税负的方式扩大市场空间,激发社会各微观主体的创新潜能。
只要我们下决心破除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干扰,按照市场的法则让“僵尸企业”出局,产业竞争的思维才能发生质的飞跃。具体到“僵尸企业”的处理上,就是减少行政干预,让政府退守本位,把“僵尸企业”交给市场,没有市场竞争力的就清盘淘汰,还有市场竞争力的就兼并重组。
值得注意的是,清退“僵尸企业”资本市场也可担重任。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发挥其在资产价格评估、兼并收购、化解产能过剩、消灭僵尸企业中的积极作用和内在功能。尤其是要鼓励那些有实力的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增发、借壳上市等手段实现对差企业的并购重组。
钢铁、煤炭行业作为“去产能”任务最重且难度最大的两个行业,在清退“僵尸企业”的过程中同样任重而道远。
“‘僵尸企业’的清退,不仅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还要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首先政府要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将权力与责任集中,杜绝无人管理或多人管理现象,实现有责可追;其次,要继续并深入推行政企分开;再次,国有企业改革应符合市场规律,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最后,由于僵尸企业规模较大、问题较为复杂,改革不能快刀斩乱麻,而是分类、循序渐进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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