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唐山市压减焦炭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11 阅读数量:244
根据《河北省焦炭产能拆除(封停)验收办法》要求,2019年省达我市压减焦炭产能任务为60万吨,共涉及丰南区、迁安市、滦南县、海港开发区和曹妃甸区,截止2019年11月15日,已完成相关装备封停,为防止已压减产能死灰复燃,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315?5906561
附件:唐山市2019年压减焦炭产能企业明细表
根据《河北省焦炭产能拆除(封停)验收办法》要求,2019年省达我市压减焦炭产能任务为60万吨,共涉及丰南区、迁安市、滦南县、海港开发区和曹妃甸区,截止2019年11月15日,已完成相关装备封停,为防止已压减产能死灰复燃,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315?5906561
附件:唐山市2019年压减焦炭产能企业明细表